一、培養方式
被河南推拿職業學院錄取的高職生,經醫院面試合格后,與醫院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二、待遇
1.學生一、二年級時,醫院每年支付生活補助費2000元;
2.學生三年級時到醫院實習,院方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3.學生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后,到醫院工作,在醫院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聘為醫院正式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等均按照國家及勞動部門的規定執行;
4.學生在校期間表現突出、成績優秀的,醫院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500-2000元的獎勵。
三、權利及義務
1.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在校生的所有權利,履行在校生的所有義務,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校管理。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認真完成本專業全部課程的學習,經學校考試合格(全部所學課程大的考試成績必須及格)并取得畢業證書。
3.學生必須保證畢業后到醫院工作,且在醫院的服務期必須滿5年。
4.醫院應允許簽定定向培養協議的學生參軍入伍、專升本升學,學生退伍或本科畢業后仍需按照協議到甲方就業。
四、違約責任
如學生違約并未到醫院工作或在甲方工作未滿5年,醫院有權要求學生雙倍返還醫院支付給學生在學習期間的生活補助及獎勵,給醫院造成損失的,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把違約學生列入“失信畢業生名錄”,并在相關信息平臺長期發布。
五、學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醫院可以取消對學生的見習、實習及就業安置:
1.違反協議約定的;
2.被學校勸退或開除的;
3.擅自自動退學或無故長期逃學的;
4.見習、實習及畢業時不到甲方報到的;
5.違反學校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的;
6.由于個人健康原因不符合醫院接受標準的;
7.工作嚴重失職,給醫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8.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處罰的。
9.沒有按照規定取得畢業資格的。
汝州市骨傷科醫院官網 http://www.rzsgky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