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醫院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附院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和工作計劃,按期布置、檢查、總結工作,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二、負責組織、檢查醫療、護理、預防保健工作,定期深入門診、病房,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三、負責組織、檢查臨床教學工作,做好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醫務人員業務能力和帶教水平;
四、負責領導、檢查全院科研工作計劃的擬訂和落實情況,不斷提高醫院的科研水平;
五、教育職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醫德,改進醫療作風,改善服務態度,督促檢查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嚴防醫療糾紛和事故的發生;
六、負責完善醫院信息化網絡建設,做好全院的對外交流和橫向聯系工作,做到醫院工作信息靈通、及時、準確;
七、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管理、考核、考評、獎懲等工作;
八、加強對后勤工作的領導,審查物質供應計劃,檢查督促財務收入開支,審查預算,關心職工生活;
九、及時研究處理職工和患者對醫院工作的意見;
十、因事外出或缺勤時,須指定一位副院長代替院長職務;
十一、接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并組織完成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醫療任務;
十二、負責本部門辦公及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負責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師德師風建設、安全穩定、計劃生育等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完成上級部門和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