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發展改革委 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擴大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豫財教〔2012〕360號)
3.《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資助〔2014〕306號)】
目前,我院建立了以國家免學費、國家助學金為主,以校內獎助學金等為輔較為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各項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一)國家免學費
1.資助對象
從2015年秋季學期起,我院對具有全日制在籍在校中職學生全部免除學費。
2.資助標準
每生每學年1900元。
(二)國家助學金
1.資助對象
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具有我院全日制正式學籍的一、二年級在校中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資助標準
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3.資助范圍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按一、二年級在校生(扣除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的15%確定。
(2)根據《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有關精神,將六盤山區等11個連片特困地區(含我省26個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農村學生(不含縣城)。
4.取得方式
我院一、二年級在籍在校的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學生,在每學期開學后一個月內,直接申請并填寫登記表后,由學校報同級資助管理部門將名單在校內醒目地方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學生家長和師生監督,無異議即可取得受助資格。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于學期開學兩周內向就讀學院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并遞交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戶口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鑒的上述證件復印件)或由居住地鄉級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狀況證明材料。學院按照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確定的資助比例,以班級為單位,根據學生提交的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材料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認真進行評議,將評議結果報學院相關資助管理部門審核并按規定程序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學生家長和師生監督,無異議即可取得受助資格。
取得受助資格的學生經省級學生資助部門審核確定后,方可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雨露計劃”助學補助
根據《河南省教育脫貧專項方案》(豫政辦〔2016〕120號)規定,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對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本項資助的發放工作由各級扶貧部門負責實施。
本文是相關文件摘抄,具體條款由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附:
1.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生入學(免學費)登記表
2.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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